我信上帝,全能的父,创造天地的主。
我信我主耶稣基督,上帝的独生子;
因着圣灵成孕,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;
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难,被钉于十字架,受死,埋葬;
降在阴间;第三天从死人中复活;
升天,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边;
将来必从那里降临,审判活人,死人。
我信圣灵;
我信圣而公之教会;我信圣徒相通;
我信罪得赦免,
我信身体复活;
我信永生。阿们!
LEONARDO da Vinci, The Last Supper, 1498, Mixed technique, Convent of Santa Maria delle Grazie, Milan
我信独一上帝,全能的父,创造天地的,并造有形无形的万物的主。
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,上帝的独生子,
在万世之前,为父所生,从神出来的神,
从光出来的光,从真神出来的真神,
受生的,不是被造的,与父一体的;
万物都是借着主受造的。
主为要拯救我们世人,
从天降临,由圣灵感孕童贞女马利亚所生,
取着肉身,并成为人,在本丢彼拉多手下,
为我们钉十字架;被害,埋葬;
照圣经第三日复活,升天,坐在父的右边;
将来必有大荣耀,再降临,审判活人死人。
他的国无穷无尽。
我信圣灵,为主,并赐生命的根源,
从父子出来的,与父子同受敬拜,
同受尊荣,曾借着先知传言。
我信唯一圣而公之教会,众使徒所传者。
我认为赦罪设立的独一洗礼。
我指望死人复活,并来世的生命。阿们。
我们追随圣教父,一致教导人承认一位圣子,我们的主耶稣基督,有完全的神性也有完全的人性,他是真神也是真人,有理性的灵魂,也有身体。按神性来说是与父同质,按人性来说是与我们同质,在凡事上像我们一样,但没有罪。按神性说,他在诸世代以前为父所生,按人性说,在末世是由童贞女马利亚(神之母),为我们及我们的得救而生,也就是这位基督、圣子、主、独生的儿子,被认为有两性,不混淆、不改变、不可分的,而二性的分清不能由于联合而消失,反而每一性的本质应被保存,同时发生在一个位格、一个生活方式中,并不是两个位格,乃是一个,就是这同一的圣子,那独生的子,为道的神,就是主耶稣基督。以上所说的正像先知从起初关于基督向我们宣布的,与主耶稣所教导的,并圣教父的信经所一脉相传下来给我们的。
凡人欲得救,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信仰。
此信仰,凡守之不全不正者,必永远沉沦。
大公教会信仰即:我等敬拜一体三位,而三位一体之神。
其位不紊,其体不分。
父一位,子一位,圣灵亦一位。
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,同一荣耀,亦同一永恒之尊严。
父如何,子如何,圣灵亦如何。
父不受造,子不受造,圣灵亦不受造。
父无限,子无限,圣灵亦无限。
父永恒,子永恒,圣灵亦永恒。
非三永恒者,乃一永恒者。
非三不受造者,非三无限者,乃一不受造者,一无限者。
如此,父全能,子全能,圣灵亦全能。
然而,非三全能者,乃一全能者。
如是,父是神,子是神,圣灵亦是神。
然而,非三神,乃一神。
如是,父是主,子是主,圣灵亦是主。
然而,非三主,乃一主。
依基督真道,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,均为主。
依大公教,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,亦不得谓主有三。
父非由谁作成:既非受造,亦非受生。
子独由于父:非作成,亦非受造;而为受生。
圣灵由于父和子:既非作成,亦非受造,亦非受生;而为发出。
如是,有一父,非三父,有一子,非三子,有一圣灵,非三圣灵。
且此三位无分先后,无别尊卑。
三位乃均永恒,而同等。
由是如前所言,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,而三位一体之神。
所以凡欲得救者,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。
再者,为求得永恒救赎,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。
依真正信仰,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,为神,又为人。
其为神,与圣父同体,受生于诸世界之先;其为人,与其母同体,诞生于此世界。
全神,亦全人,具有理性之灵,血肉之身。
依其为神,与父同等,依其为人,少逊于父。
彼虽为神,亦为人,然非为二,乃为一基督。
彼为一,非由于变神为血肉,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。
合为一:非由二性相混,乃由于位格为一。
如灵与身成为一人,神与人成为一基督。
彼为救我等而受难,降至阴间,第三日从死里复活。
升天,作于全能神父之右。
将来必从彼处降临,审判活人死人。
彼降临时,万人必具身体复活;
并供认所行之事。
行善者必入永生,作恶者必入永火。
此乃大公教会之信仰,人除非笃实相信,必不能得救。